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SHA PO T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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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宣传“双百政法英模”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双百政法英模”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为肩负起新时代政法队伍职责使命激发内在动力、汇聚强大精神力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郭美玉获此殊荣。
郭美玉,女,198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用真心爱心传递司法温度,锲而不舍推进提升未检工作质效,潜心提炼出“521”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锻造了忠诚担当、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清正廉洁的从检品格。3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政法百名先进典型”“宁夏回族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宁夏青年检察人才”“全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区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等荣誉称号,在守护未成年人的道路上,践行着一名未检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
担当有为 倾情护航花季少年
11岁的花季少女小丽,在放学归家的路上,突遭恶魔之手……
光天化日之下猥亵儿童,让郭美玉极为心痛。她迅速行动、提前介入,然而初侦后,公安机关以情节轻微不予刑事立案,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郭美玉急在心上,她请教法学专家,废寝忘食寻找法律依据和类似判例,慎重分析研判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对猥亵儿童行为规定的区别,综合分析认为该案构成刑事犯罪并立即监督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最终嫌疑人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得到了应有的惩治。
通过此案,郭美玉充分认识到涉及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提前介入的重要性。她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商,起草印发相关工作办法,策划建成全区首个在医院设立的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2021年,中卫地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率达到130%。她还进一步深度调研,敏锐发现中卫地区部分酒店未依法执行实名登记规定,存在监管漏洞,是未成年人性侵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她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成立办案组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以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旅馆业进行全面排查,要求旅馆、酒店、民宿全面强化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管理和入住登记管理,既实现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治理,又为旅馆业发展保驾护航,充分体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未检检察官,既有似水的柔情,也有如山的坚毅。平凡的岗位上,郭美玉始终躬身实干,勇挑重担,不断更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充分把握检察工作办案规律,办理各类涉未案件505件699人,其中从严从快处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8件121人,救助103名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救助资金100余万元。委托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210余人次,帮助170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霾。
攻坚探索 创新深耕未检事业
如果说岁月的历练是一种财富,那么郭美玉就是个富有的人。她把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毕生的价值追求。聚焦如何有效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思考破解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难、未成年联合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不健全等难题,大胆实践,将社工、企业、社会组织等专业力量引入帮教保护工作中,创新建立起“检察+社区+企业+社工”四位一体的观护帮教模式。研究起草相关协议及实施方案30余份,协同建立中卫地区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体系,筹备建成全区首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中心、首个检律协作未成年保护联络点等,延伸未检职能,充分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在犯罪分子面前,她是执法如山的铁娘子,在失足孩子眼里,她是可信可亲的“郭妈妈”。人性办案、宽严相济,她用女性特有的温柔与细腻,办出了一个个奉法如天与人文关怀相融合的精品案件。成效的背后,是矢志不渝的信念一条,是司法为民的红心一颗。
用“工匠精神”办案,向“专家型检察官”对标,聚焦检察信息化,提出并主导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信息化平台,探索构建“中心+平台”智慧未检工作模式,在全区推广。归纳出以“爱”字出发、“情”字为重、“教”字着眼、“帮”字入手、“育”字为标,坚持惩治与保护的两面,以司法为民的初心促进源头治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5字2面1初心”未检工作法,以求极致的具体行动彰显她从事检察工作始终不变的坚定信念和初心使命。她带领开展的涉案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保护项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首批未检创新实践基地实践项目,帮教工作的精准度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从检12年,她数十年如一日,全身心投入新时代政法事业,坚持不懈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锻造忠诚本色,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勤奋敬业、攻坚克难,用创新探索擦亮了党徽检徽,更用坚实的步伐丈量着从平凡到崇高的距离。
笃定前行 用心专注犯罪预防
执著最美,前行最勇。“法治护航的路上,一个孩子都不能少”是她对祖国的庄严承诺。郭美玉主导建成中卫市首家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她积极延伸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将预防校园暴力欺凌和预防幼儿园、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等作为法治宣传重点。2016年12月,在全区率先启动“法治进校园”3年全覆盖活动。作为法治副校长,连年组织干警深入校园、社区、农村等地开展法治宣讲200余场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策划拍摄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片《那年十三》。推出以保护未成年人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电台节目“春雨FM”,策划举办两届“春雨杯”法治征文、手抄报、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结合传统节日、“七五普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在广场、社区等人流密集处挂横幅、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在7万多名学生、家长心中播撒了法治的种子。
诚至柔,方可无所不化;心更宽,才能无私在胸。她的字典里,没有个人的超群,而是团队的共同进步。她带领部门干警实干深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等工作经验先后6次在全国、全区未检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全区未检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2次在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所在检察院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突出单位”“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等荣誉称号,记集体二等功2次。
护航新征程,吾辈当奋进。郭美玉用爱与执著,守护孩子们的芳华,回报着组织对她的重托,烛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诠释着未检检察官的赤诚之心。